
| 4吨/时(含)以上燃煤锅炉改造 临沂划分禁燃区 |
| 发布时间: 2012-10-16 |
日前,我市下发的《临沂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》中要求,控制锅炉窑炉污染,所有工业锅炉窑炉使用单位配备符合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,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,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排放达标。 其中,4吨/时(含)以上、20吨/时(含)以下的燃煤锅炉分批进行清洁能源改造。2012年底前,城区内4吨/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改造,所有燃煤电厂和锅炉容量在20吨/小时以上的企业要建设在线监测装置,并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联网,建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。 为改善大气质量,让我市拥有更多的蓝天,我市还划定了“禁燃区”,包括兰山区、罗庄区、河东区、高新区和经济开发区,这些区域不再有小锅炉。 兰山区范围东至滨河路,西至工业大道,北至青年路,南至陶然路; 罗庄区为东至滨河路,西至206国道,北至清河南路,南至南外环(罗四路以西)及罗程路(罗四路以东); 河东区为东至东外环路,西至沂河,北至桃园街,南至巩村; 高新区为东至罗六路,西至新206国道,北至双月园路,南至双月湖路;
经济开发区范围一是居住文教区,东至沃尔沃路,西至滨河路,北至皇山路,南至彭白大道,还包括集中供热区,东至联邦路,西至沃尔沃路,北至临工路,南至高科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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